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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

【作者:何林杰 发布于:2019-11-15 点击量:

 

按照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工作部署,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及评审小组

组  长:张丹、肖尚军、马仁海

副组长:彭建设

评审小组成员:张丹、肖尚军、马仁海、彭建设、吴卫明、李兴兵、齐华

工作人员:何林杰、张兆锦、陈琳

二、评选对象

我院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2017级、2018级大专生、2015级五年一贯大专生,学习成绩优异,表现优秀,且在2019-2020学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抽烟、酗酒、赌博等现象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等;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以奖优助困为主要目的。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应位于前30%(以陈琳提供为准),无违纪和补考后无不及格科目。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因违纪受到处分或违纪已达到处分情节(以张兆锦提供为准),或存在生活奢侈、铺张浪费、吸烟、酗酒、赌博、私自校外租房及沉溺网吧等现象,取消申报资格;获奖学生因中途休学、退学、参军等离开学校,停发资助金。

四、评审流程

学生书面申请→班级评议→班级公布初评结果→班级评议小组签署意见→报院部评审小组汇总评审确定初评结果→院部评审小组签署意见→院部公示三天→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通过

五、评审及表格填写时间要求

1、落款时间:个人申请为1113日,民主评议1115日,院系审核意见1121日(院部公示截止日期)。

2、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在班级公示不少于3天,结果无异议后报院部审核,截止时间为1118日。

六、班级上报纸质材料要求:

2019年班级资助评议小组会议记录

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小组意见表

③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承诺书(一班一份承诺书)

④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⑤湖北省(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顺序:申请审批表,申请书,贫困证明原件或相关证件复印件等,加盖院部教务科公章的2018-2019学年成绩单,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上报电子材料要求

纸质资料用全能扫描王扫描。建立“班级评审资料”文件夹(有此奖项的班级)包含:“班级汇总资料学生个人资料班级公示图片”3个文件夹。

①“班级汇总资料文件夹,包含:《2019年班级资助评议小组会议记录》、《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承诺书》、《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个人资料文件夹内,以“序号+学生姓名”命名为每位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分别建立文件夹,序号与班级汇总表一致,里面包括:《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扫描件,学生申请书扫描件,困难家庭相关材料扫描件,2018-2019学年教务科盖章标准成绩单扫描件,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每张照片以“姓名+类型(申请表、申请书......+序号”命名,由班级扫描。

八、工作部署及安排

1、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确定评选方案:1114日,参会对象为全体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责任人:彭建设)

2、召开班主任会议宣讲政策及评审办法:1114日,参会对象为全体班主任。(责任人:彭建设、何林杰)

3、召开班长及生活委员会议宣讲政策及评审办法:1114日,参会对象为评选对象的各班级班长及生活委员。(责任人:何林杰)

4、学生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1114日—1115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5、班级民主评议:1115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6、班级公示:1115日——1117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7、班级上报材料:1118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8、院部汇总、公示:1118日—21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九、名额分配

(见附表)

 

 

                                                      师范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20191113